Thursday, October 4, 2007

遺愛人間是美事

   人死后 , 是不是就沒有用了?
 這個問題若在以前擔起 , 答案肯定是 : 是 .
 但今天科技發達 , 醫藥昌明的時代 , 人死后 , 他們的器官還是可以留在人間 , 而且救活他人 .
 近年來 , 衛生部不斷鼓勵國人捐獻器官 , 截至今年6月30日 , 我國共有10萬8000名器官捐獻者 , 惟去年僅區區25人在死后捐獻器官 , 令人遺憾 .
 器官捐獻反應不好 , 主要是因為許多死者家屬反對 , 許多持有傳統思想的人 , 都不希望“死無全屍” , 並且相信捐獻器官后 , 下世投胎將是“有缺陷的人” .
 所謂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 我們應該摒棄這種沒有根據的想法 ; 死后捐獻還可使用的器官 , 給有需要的人 , 如果自己的家庭成員已同意捐獻器官 , 應為他們和自己感到高興 , 因為人即使死了 , 其精神還是活著 .
 更何況 , 我國每年需要1200個腎臟、450個心臟、200個肝臟和700個眼角膜 , 以讓更多人延續生命 . 這需要大家打開胸懷 , 因救活他人而偉大 .
 大家都應以捐出心臟 , 給外心妹妹鄭慧儀的捐獻者和家屬為傍樣 , 他們做好事卻不炫耀 , 也不計捐出的器官讓哪個種族受益 , 令人激賞 .
 救人本就應該不分膚色和宗教 , 重要的是可救到人 , 令人鼓舞的是 , 國內眾多器官捐獻者中 , 華裔佔了62% , 這已顯示華裔已逐漸拋開過去保存全屍的觀念 , 大家都明白捐獻器官意義 .
 我們也勸請更多人 , 拋開宗教和傳統觀念的束縛 , 提早登記為器官捐獻者 , 以便一旦發生緊急事故時 , 有關器官得以及時移植給等候的病人 , 遺愛人間 .

3 comments:

ong ting said...

說捐贈者又有多少未能能如願以償?家人一句反對.......家人卻不解你的意願,那等於白簽.
希望各位已簽捐贈器官卡的朋友,讓你的家人也知道你的意願.

凌 鳥神 said...

本尊很欣慰您的見解 . 奈何真的有太多捐贈者是沒有讓他們的至親知道的 . 希望能看到這 blog 的友好可以互通訊息 , 讓已簽器官捐贈卡者 , 至親家人都能了解他們的意願 .
阿彌陀佛 . 法喜充滿

hee pikyih said...

我已经签了,也通知家人了。幸好都得到家人的支持。生前出钱没钱、出力没力,希望死后有一点贡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