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2, 2010

受害者是誰 ??

剛剛又再處理了一宗即將見報的新聞照片 , 內容是 64 歲阿伯砍死 70 歲的阿伯 ; 兩人是鄰居關係 ; 砍死人那位 , 在案發後自首了 .

根據案情 , 警方該會引用刑事法典第 302 條文謀殺罪名下調查此案 , 如罪名成立 , 唯一的刑罰就是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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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回顧舊新聞時 , 突看見一宗發生在 1996年6月12日的新聞 .

96年6月9日 , 在吉隆坡 , 一名瘋狂的路霸為了一宗小爭執 , 持刀瘋狂攻擊一家四口 , 導致其中一人蒙受重傷 , 全身縫了兩百多針 ; 其中臉上三道如蜈蚣般的傷痕 , 更是讓人看了驚心 .

                                               左為被投訴傷人的路霸 ; 右為投訴被路霸傷害的受害者

傷者一家四口在遇暴後 , 為了向路霸討回公道 , 結果還前往向馬華公共投訴局投訴並報警 , 希望警方採取行動抓拿路霸 .

新聞一見報 , 警方即扣留了親自去自首那涉嫌攻擊人的路霸進行調查並延扣至同月19日 . 而當時輿論 , 幾乎都一面倒的嚴厲譴責行兇者暴行 , 並希望被告控上庭時 , 法庭會判被告最重刑罰 .

同年6月21日 , 涉嫌傷人的路霸被提早保釋了出來並開了一記者招待會詳說他的故事 ....

根據他的說詞 , 我稍為濃縮了 ~ 原來 , 這涉及傷人的"路霸"稱自己才是案中的受害者 . 因為當發生事情時 , 傷者一家4口都有攻擊"路霸" , "路霸"在沒辦法情況下 , 就順手拿出插在衣袋的刀片 , 就往從後緊扣著他頸項的傷者亂"劃" , 這才造成整個事件的轟動 .

往後的種種詳情我也不長氣了 . 但根據我對此案的印象 , 從見報開始 ~ 傷者一家似乎要路霸對他的霸道行為付出最重的刑罰 ; 但最終 .......... 只想取回一些醫藥費的情節看來 ..... 此案的內情絕對是充滿想像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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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 我並不敢說誰對錯 , 也沒污衊任何一方的目的 ; 純粹只想分享新聞回顧 , 讓大家看看很多新聞故事背後或都會隱藏著另外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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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某些新聞報導出來後 , 其實還有很多後續需要 follow-up , once miss 了 , 就會對某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

法庭案件也一樣 , 從被扣留到延扣再被提控 .... 只要罪名一天未成立 , 在司法程序上 , 所有人都屬無辜 . 當然 ..... 也要對司法有信心者 , 才能信服司法的審判 .

更多的人 , 在司法還未下判時已先對某一方投以懷疑眼光 ; 如此 ... 又何必要將案件帶上司法前呢 ?

我 ? ........... 活在這國度下 , 我最終還是得信任這國度的司法 ; 除非這所謂不公的司法制度獲得徹底改變 .

你說你公道 , 我說我公道 ; 公道不公道 , 只有天知道 . 若真的不公 , 就讓"上天"來收拾這不公吧 !!


34 comments:

KL Chia said...

哇~~原来蜈蚣照在这里······

YYbee . said...

看了就算

凌 鳥神 said...

比石黑龍多兩條 !!

凌 鳥神 said...

現在那兩人再見面不知會怎樣咧 =.="

Chai Yuen Wong said...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Sally Loh said...

对咯。。很多时候是恶人先告状的。
如果是我,我也不会承认是我先惹他呀。。人,都是protect自己的啦。
很多事情,只有天知,地知,和当事人知。

toto 。 said...

好大条的蜈蚣。。。。

凌 鳥神 said...

最終就看"自己的判決" ....
因為
我發現很多時候法庭的判決都未能讓人信服 ; 只要判一方勝 , 另一方定會說不公 .
當然
也實在很多案例讓人"不爽" , 才會有這不服說不公的局面
只願未來再司法上會有大改革 ( 再度恢復陪審制 ? )

tan hui chin said...

對路霸怕怕!

大牛 叶 said...

原来你也是龙虎豹...啊,不是,是龙虎门读者...

凌 鳥神 said...

就好像很多車禍 case ...... 幾乎都會說"對方"錯 ~
只要敢硬硬搓說對方錯 , 只點出對方不對 , 再將自己的損傷大刺刺的爆露 , 就定能找到支持力量力挺 !

( 別對號入座 )

凌 鳥神 said...

可以作很多故事 !

凌 鳥神 said...

我們都有成為路霸的機會

凌 鳥神 said...

如來神掌 , 醉拳和李小龍我也行 ! 呵呵

啊~ 随你叫 said...

原来自卫也不是那么容易

tan hui chin said...

我有時會很惱!上次差點倒退車,撞那"撞到"我車尾的人

凌 鳥神 said...

我再翻閱此新聞的剪報後 , 路霸最終沒被提控 ; 受害者也沒再提此事 ...
而警方那還有甚麼行動則不得而知 .

凌 鳥神 said...

別讓一時之氣蒙蔽了自己的良知 =.="

Chai Yuen Wong said...

司法界是有钱人玩的游戏来的,有钱就能赢。。。(港戏看太多了。。。哈)

凌 鳥神 said...

最近我就有朋友輸了官司 , 要付三十多千的堂費 ..... =.="
但如果打贏了官司 , 可有百多千的"收入" ; 可是卻要和律師64對分

Chai Yuen Wong said...

哗!真的是没钱别打官司哦~

tan hui chin said...

結果沒討賠,自己駕車離開了。。。

唉!

凌 鳥神 said...

其實政府有提供法律援助 , 負責的部門是 Jabatan Bantuan Guaman Malaysia , 只要年收入在二万五千零吉以下 , 只需付出 RM2 就可享有政府的法律援助 .

http://www.jbg.gov.my/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5&Itemid=97&lang=ms

查各州地點 : http://www.jbg.gov.my/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70&Itemid=144&lang=ms

Chai Yuen Wong said...

噢~

凌 鳥神 said...

其實馬來西亞有很多方便的東西/事 , 只是少人去查看或利用

天使 之恋 said...

律师公会好像也有提供法律援助的部门

shipng chng said...

现在比较流行找政治人物和政党。。。

Alger Ling said...

我這邊晚上11點過後還在外面的話也是有點怕怕的

@lan owl said...

这种案件,我也碰过多次。

每一次,到最后才发现,原来真正的路霸,就是重伤者。

受害者(或是加害者),因为要反抗,最后才做出伤害重伤者(加害者)的举动。

所以,事情往往是多面的,我们不能因为同情,就完全倾向重伤者那边去,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而且,路霸事件,往往先报警告人,或是受重伤博得同情者,才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那么谁才是真正的路霸??

凌 鳥神 said...

其實都有類似義務性的協助 ....

凌 鳥神 said...

牠們也樂於借機會上報宣傳 ~

凌 鳥神 said...

是怕"治安問題"還是農曆七月 ??

凌 鳥神 said...

往往都會趨向同情較受傷的人 ..........

超神 周周熊 said...

受害者